藥物未隔四小時吃 - 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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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早上九點半吃藥
然後10點多再去看一次醫生
醫生有把一些藥改掉 有些藥留著(ascopine ibufen prevomic quinadine)
然後中午12點多想說剛吃飽 飯後要吃藥
就把藥給吃了
吃完才發現 天啊我未個4小時!!!!!
這樣會不會引起什麼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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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a avatarFreda2014-09-03
藥物四小時服用一次,主要是為了使藥物在血中維持一定濃度,所以必須依照指定時間服用。
藥物於身體內會被分解、排泄(經過肝臟 腎臟 腸胃等),如果要有藥效,一定要在血中有一定的藥量,通常是一個範圍,如果太高,有可能會造成中毒,如果太低 ,則會達不到效果,所以為了要維持在有效藥效範圍之內,所有藥物都會要求相隔幾小時吃,這個相隔的時間就要看藥本身沉蹟的速度,還有病患本身排掉藥物的速度,影響這兩個因素的東西很多,與藥物動力學有關。
通常會希望照三餐後服用藥物,而服用藥物需分隔時間,一方面是避免同時間服下太多藥,導致藥性太過強烈造成身體無法負荷,產生所謂的"藥用中毒",另一方面則是有緩衝期,讓身體能夠吸收,減少藥物之副作用,若現在無明顯不舒服之症狀,可多喝水靜待藥物在體內代謝排除後就算安全,下一次就照原正確醫囑服藥即可,但為了確保安全,建議可以就近或電話諮詢藥師藥物相關的副作用以便後續觀察。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lo/api/res/1.2/3DqA6yotBZrJrh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