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聯合報投書: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前司長(非洲) 黃林煌
《建中藥材管理制度 能賣紅棗不能賣紅棗乾…》
幾年前在市場賣新鮮紅棗,幾天後賣不出去,變成紅棗乾,再拿出來賣,或是上網拍賣,
經檢舉,衛生局就可以開罰三到十五萬。因為紅棗是食品,紅棗乾是中藥材,沒有藥師執
照是不能販賣中藥材的,就連龍眼乾、菊花、黑豆及薏苡仁等都一樣。
台灣是全世界唯一立法讓只有藥師才能買賣中藥材的國家。不要說歐、美,連中國、日本
、韓國等東亞國家也沒有如此的荒唐可笑。
一九九三年立法院為了讓台灣的中藥材能被藥師專賣,通過藥事法第一○三條,並讓一九
八七年以前的中藥商就地合法。這樣算來已經廿幾年,試問有多少藥師直接論斤秤兩去做
中藥材的買賣,那台灣需不需要有人來做中藥材的買賣呢?
行政院最近提出修正藥事法的法案,讓中藥材的買賣,除了藥師以外,也讓藥學系畢業沒
有考上執照、大學中藥資源系的畢業生,以及未來技職學校對中藥材熟識的人員,經過學
習訓練、考試,可以得到證照從事中藥材的買賣,甚至連配套措施都規畫了。
未來台灣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有制度管理中藥材的國家,也將大大提升並創新這個行業。
說實在江院長在多方民間團體不滿意、不滿足之下,仍大刀闊斧將法案送出行政院,他不
強辯、勇於任事,可以算是「無意苦爭春」。藥師公會抗議要「江宜樺踹共」,中藥商公
會也要「路過」中醫藥司,我想說:「行政院已經丟出一個好球了,請到立法院吧!」
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689612.shtml#ixzz32K2OzL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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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隨便找個工作,隨便賺點錢,然後和不美又不醜的普通女人結婚;
生兩個小孩:第一個是女孩,第二個是男孩...
等長女結婚,兒子也能獨當一面的時候,就從工作退休...
之後...每天過著悠閒隱居生活,然後比自己的老婆還要早老死,
我就是想過這種生活,普普通通的過完一生....
改編自 §奈良鹿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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