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紅棗算中藥 有藥商許可執照才准賣 - 藥物,藥學討論
By Joseph
at 2011-12-06T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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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6/today-life4.htm
乾紅棗算中藥 有藥商許可執照才准賣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6日 上午4:24.
網拍、農園等 單品包裝販售就違法
〔自由時報記者吳亮儀、楊雅民/綜合報導〕
補氣血的乾紅棗,必須由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中藥行和中醫診所才
能販售,否則皆屬違法!
基隆市衛生局近來接獲民眾檢舉網路販賣紅棗;衛生局藥政科認定,「
乾品」紅棗屬中藥材,依規定應具備藥商許可執照才能販售,若「單獨
販售」又「標榜療效」,網路販售也違法,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
天氣濕冷,民眾常買中藥材來「補冬」,補氣的紅棗、補血的當歸和補
氣血的人參都是常見藥材,不過這些目前都屬「中藥材」規範,必須由
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中藥行和中醫診所才能販售。
搭配做成藥膳包則屬於食材
基隆市衛生局藥政科科長林育恩說,紅棗、當歸這類中藥材若是配合其
他食材,製成藥膳包或火鍋包等商品,就屬於「食材」,只要符合食品
衛生管理條例,能做為一般食品販售;若單獨包裝,又標榜療效就屬「
中藥材」規範,要有執照才能販賣。
林育恩坦言,日前在全國藥政會議中,苗栗縣衛生局曾提出,當地農民
種植的新鮮紅棗屬一般食品,但太多賣不完,為長期保存,曬成紅棗乾
,卻又變成了中藥材不得販售,讓農民很無奈,希望能有更完善的規範
。
林育恩指出,雖紅棗的販賣受到限制,不過像百合、菊花、黑棗和枸杞
等,雖屬中藥材,但可做為食品使用、販賣,只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
例,就能做為食品販賣。
行政院中醫藥委員會中藥組人員表示,一般大賣場、雜貨店可販售藥膳
包,但若民眾在市面上發現單獨販賣不可做為食品的中藥材,且販售商
家沒有藥商許可執照,可向當地衛生局檢舉。
至於民眾可在量販店等通路看到賣紅棗、枸杞等,業者是否違法營業呢
?量販店業者表示,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除了生鮮蔬果和百貨批發外
,還包括中、西藥零售,所有營業項目皆經經濟部商業司核可通過。
========================================================
「補冬」
常見「中藥材」
紅棗:補氣(「乾品」紅棗屬中藥材)
當歸:補血
人參:補氣血
規定「單獨販售」處:
1. 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
2. 中藥行
3. 中醫診所
違法販售:若「單獨販售」又「標榜療效」不可做為食品的中藥材
,網路販售也違法
(藥事法:未允准網路販售藥品(中藥材))
處罰: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
紅棗、當歸若搭配其他食材
做成藥膳包或火鍋包等商品:四神湯、燒酒雞、羊肉爐
(就屬於「食材」,只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做為一般食品販售。)
藥膳包:一般大賣場、雜貨店可販售。
若單獨包裝,又標榜療效就屬「中藥材」規範,要有執照才能販賣。
量販店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生鮮蔬果和百貨批發,中、西藥零售
苗栗當地農民種植的新鮮紅棗屬一般食品,但太多賣不完,為長期保存
,曬成紅棗乾,卻又變成了中藥材不得販售,讓農民很無奈。
紅棗:非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
中藥材(可做為食品使用、販賣)
百合
菊花
黑棗
枸杞
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就能做為食品販賣。
---------------------------------------------------------------------
(『乾』紅棗)也不能直接跟農民買?
因為『乾』紅棗非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
不得「單獨販售」。
但新鮮紅棗,生鮮品非屬中藥材才可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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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紅棗算中藥 有藥商許可執照才准賣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6日 上午4:24.
網拍、農園等 單品包裝販售就違法
〔自由時報記者吳亮儀、楊雅民/綜合報導〕
補氣血的乾紅棗,必須由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中藥行和中醫診所才
能販售,否則皆屬違法!
基隆市衛生局近來接獲民眾檢舉網路販賣紅棗;衛生局藥政科認定,「
乾品」紅棗屬中藥材,依規定應具備藥商許可執照才能販售,若「單獨
販售」又「標榜療效」,網路販售也違法,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
天氣濕冷,民眾常買中藥材來「補冬」,補氣的紅棗、補血的當歸和補
氣血的人參都是常見藥材,不過這些目前都屬「中藥材」規範,必須由
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中藥行和中醫診所才能販售。
搭配做成藥膳包則屬於食材
基隆市衛生局藥政科科長林育恩說,紅棗、當歸這類中藥材若是配合其
他食材,製成藥膳包或火鍋包等商品,就屬於「食材」,只要符合食品
衛生管理條例,能做為一般食品販售;若單獨包裝,又標榜療效就屬「
中藥材」規範,要有執照才能販賣。
林育恩坦言,日前在全國藥政會議中,苗栗縣衛生局曾提出,當地農民
種植的新鮮紅棗屬一般食品,但太多賣不完,為長期保存,曬成紅棗乾
,卻又變成了中藥材不得販售,讓農民很無奈,希望能有更完善的規範
。
林育恩指出,雖紅棗的販賣受到限制,不過像百合、菊花、黑棗和枸杞
等,雖屬中藥材,但可做為食品使用、販賣,只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
例,就能做為食品販賣。
行政院中醫藥委員會中藥組人員表示,一般大賣場、雜貨店可販售藥膳
包,但若民眾在市面上發現單獨販賣不可做為食品的中藥材,且販售商
家沒有藥商許可執照,可向當地衛生局檢舉。
至於民眾可在量販店等通路看到賣紅棗、枸杞等,業者是否違法營業呢
?量販店業者表示,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除了生鮮蔬果和百貨批發外
,還包括中、西藥零售,所有營業項目皆經經濟部商業司核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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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冬」
常見「中藥材」
紅棗:補氣(「乾品」紅棗屬中藥材)
當歸:補血
人參:補氣血
規定「單獨販售」處:
1. 具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
2. 中藥行
3. 中醫診所
違法販售:若「單獨販售」又「標榜療效」不可做為食品的中藥材
,網路販售也違法
(藥事法:未允准網路販售藥品(中藥材))
處罰: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
紅棗、當歸若搭配其他食材
做成藥膳包或火鍋包等商品:四神湯、燒酒雞、羊肉爐
(就屬於「食材」,只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做為一般食品販售。)
藥膳包:一般大賣場、雜貨店可販售。
若單獨包裝,又標榜療效就屬「中藥材」規範,要有執照才能販賣。
量販店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生鮮蔬果和百貨批發,中、西藥零售
苗栗當地農民種植的新鮮紅棗屬一般食品,但太多賣不完,為長期保存
,曬成紅棗乾,卻又變成了中藥材不得販售,讓農民很無奈。
紅棗:非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
中藥材(可做為食品使用、販賣)
百合
菊花
黑棗
枸杞
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就能做為食品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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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紅棗)也不能直接跟農民買?
因為『乾』紅棗非屬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
不得「單獨販售」。
但新鮮紅棗,生鮮品非屬中藥材才可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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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11-12-09T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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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1-12-12T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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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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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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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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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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