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藥” - 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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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 有關於「藥」的定義是什麼?
目前聽說有兩種定義:
1.含有容許副作用成份者
2.堪稱有療效作用者
不知哪個才是正確的?
順便問一下,表飛銘是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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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08-07-05
●藥:是指可以暫時或永久改變或查明機體的生理功能及病理狀態,具有醫療、診斷、預防疾病和保健作用的物質。包括天然藥物、化學合成藥物以及生物製劑等。為方便使用,常將藥物製成製劑後使用。
而依我國之藥事法規定:
第 6 條 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
一、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
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
二、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
三、其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
四、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

第 7 條 本法所稱新藥,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成分、新療效複方
或新使用途徑製劑之藥品。

第 9 條 本法所稱成藥,係指原料藥經加工調製,不用其原名稱,其摻入之藥品,
不超過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規定之限量,作用緩和,無積蓄性,耐久儲存
,使用簡便,並明示其效能、用量、用法,標明成藥許可證字號,其使用
不待醫師指示,即供治療疾病之用者。
●表飛銘係屬成藥
成藥:
1.[定義] 藥事法所稱成藥,係指原料藥經加工調製,不用其原名稱,其摻入之藥品,不超過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規定之限量,作用緩和,無積蓄性,耐久儲存,使用簡便,並明示其效能、用量、用法,標明成藥許可證字號,其使用不待醫師指示,即供治療疾病之用者。(藥事法第九條)
2.[辨認方式] 包裝上有「成藥」等字樣,並有成藥許可證字號。

3.[購買取得地點] 凡持有藥商執照之商店即能購買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