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走進去醫院的人,因為他有吃鎮定劑兩棵隔天早上它昏迷不醒就因為鎮定劑兩棵凌晨六點在摸大便早上七點人不醒人世昏迷不醒醫生判斷兩棵鎮定劑判定因:鎮定劑導致昏迷到下午四點血壓都是屬於過高狀態甚至到200多家屬通知醫生好幾次都沒來重早上到下午這段時間只有助理醫生來檢查可是怎麼捏他他都沒反應看他瞳孔時他竟然流淚了這時家屬感覺心酸覺得事情不單純下午5點多護士們跟醫生覺得事情也怪怪的送他照段成掃描發現腦出血嚴重要家屬馬上(快速)簽開刀麻醉同意書之後送進開刀房1小時後開刀主治醫生說明他被送到開刀房時昏迷指數已經5或6了因為動脈瘤破裂導致腦內出血需要用引流管引出之後他被送去加護病房等找出血管瘤的正確位置又開了一次刀手術醫生說他可能變成植物人所有要召開家族會議家屬說要釐清他們醫院疏失先是調監視器院方先是說醫護人員很忙沒辦法掉之後又稱院方有病患之隱私沒辦法啟動開會當天家屬問為什麼那時候叫醫生好幾次都沒來醫生說因:醫院當天一半病房是他再尋房可是他卻又在醫院的園遊會上有露面
醫院疏失拖延?還是? - 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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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要經由鑑定, 不是幾句話能判定。
最重要,病人有無高血壓病史及有無告知? 何種鎮定劑有無處方, 誰開誰給, 入院算壓?
摸大便? 昏迷是自己上大號還是挖大便? 為何要挖? 若自己上又有便秘用力, 有可能致腦血管破裂。
醫生非私人醫生, 有狀況才會處理, 而醫院體制, 主治醫師下面還有總醫生, 住院醫生及實習和見習醫生, 所謂助理是指實習還是住院醫生? 一般主治是在下面處理不了, 會報後才處理, 像公司不會所有事都老闆親自處理, 而是到重要出面, 主要指揮。
㔿中厚幵始就昏, 當時醫生應該不是神, 馬上知道到底狀況, 所以要做檢驗, 抽血, 腦斷層等,且要等報告, 及家屬呈述有無少講或漏講或誤講, 都會影響判斷,而走進去何要吃鎮定劑?病人有精神狀態問題且有服用精神藥物? 有無告知醫生?用藥名稱及方法, 有些藥物服用或停藥三週內若仲丈用某些藥物會造成藥物相乘作用, 副作用危險, 若家屬沒提或故意隠暪,醫生不會考慮這層,不會把所有病人假設精神病。
腦的變化是瞬間, 是否醫療過失, 要經由專家醫師幾位鑑定。
若認為懷疑, 應立刻把病歷拷貝以防醫護人員攺病歷,不要讓院方有時間, 只要一二天,能怎麼攺? 從頭到尾, 信嗎? 監視器作用不大,先報警, 由警方請檢調單位調監視器, 醫院會用不少理由推, 你若只等他們給你回答, 往往不會有滿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