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物該不該重新分級 - 藥物,藥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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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很多根本沒什麼危害,不管對他人自己的生心理傷害甚至成癮性低的藥物

都是二級毒品

例如大麻、LSD、蘑菇、MDMA,這些居然都是二級,跟危害性高的冰毒、浴鹽同級

然後傷身的苯二氮平類、佐沛眠四級,濫用會包尿布的K他命三級



很顯然這是古老、過時的法律

更不用說還繼續將吸食者判重罪

而不是以治療代替懲罰

然後也不推廣電子菸



然後我覺得毒品危害條例應該廢除,另訂新法

納入管制藥物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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