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無藥物過敏,但是類似因為醫生開的藥物害我住院過敏。 - 副作用
By Quanna
at 2012-03-28T00:00
at 2012-03-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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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月因為發燒去診所看醫生~~一開始醫生以為是流感開藥叫我吃它開ㄉ藥~~第二天依然沒退燒我又忍ㄌ一天~~到ㄌ第三天一樣沒退燒~~但是我依然有吃醫生開ㄉ藥物和退燒藥~!!但是到ㄌ第三天我的身體起ㄌ變化~~開始起紅疹還越來越嚴重,到後來去診所醫生也嚇ㄌ一跳,趕快開轉診單叫我去大醫院看醫生!!結果全身跟臉腫ㄉ跟豬頭一樣~~後來去醫院住院醫生說我也不是流感,還說我全身ㄉ疹子可能是藥物過敏~~結果我出院回家看那診所醫生開ㄉ藥物~~結果副作用很多都是皮膚紅疹,過敏、發養~~(我本身沒藥物過敏ㄉ體質),所以我想問~這樣醫生是不是有業務過失ㄉ責任~~我可以去告它嗎~??請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一下~~謝謝~~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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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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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12-03-28T02:20
at 2012-03-28T02:20
簡言之, 由於現有科學知識和技術的限制, 市面上的任何藥物,
不可能對每位患者都有療效, 也不可能對每位患者都無副作用!
每種藥物, 都有其可能發生的副作用 ...... 然而,
並不是每位服藥的患者, 都一定會發生副作用!
對於臨床醫師來說, 在開立藥物時, 首先必須思考的, 當然是
患者目前的症狀和疾病為何, 應該使用何種藥物來治療.
亦即專業上所謂的 "適應症" ( indication ).
其次必須思考的, 則是患者是否患有其它疾病, 或是有
某些情況, 以致其不適合使用某些原本應該使用的藥物.
例如, 若患者具有慢性腎衰竭, 則不適合使用某些
會增加腎臟負擔, 甚至可能具有腎毒性的藥物.
此即專業上所謂的 "禁忌症" ( contra-indication ).
最後必須思考, 或必須詢問的, 則是患者過去的 "用藥史".
亦即這位患者在過去使用任何藥物時, 是否曾經發生
任何比較明顯的副作用, 或發生藥物過敏等.
因此, 若醫師忽略了以上三者的任何一環, 那當然是專業不足,
甚至構成醫療疏失! ...... 然而, 以發問人的情況來說, 既然過去
不曾對任何藥物發生藥物過敏, 則醫師當然就不需要注意,
也不需要提醒, 事實上, 也不可能預期, 發問人發生藥物過敏
的可能性! ...... 反之, 若發問人曾經對某種藥物, 或某類藥物,
發生藥物過敏, 甚至也提醒醫師了, 而醫師竟然還開立此種
或此類藥物, 以致發生藥物過敏 ...... 這樣的情況, 才能構成
發問人所謂的業務過失或醫療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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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許多民眾在求醫時, 並不是抱著向專家請教或求助的心態,
而是比較類似, 到一般商家付錢消費的心態 ...... 然而, 臨床醫學
和一般的商業或服務業, 在本質上, 有很大的不同!
例如我們到一家 7-11 超商, 店內所陳設的每樣商品,
從生產, 包裝, 配送, 到上架, 每個環節都是人為的設計,
也都在人為的控制下 ...... 因此, 當商品出現瑕疵時, 我們
當然可以質疑店家的專業, 要求其負責, 甚至要求其賠償!
然而, 對臨床醫學來說, 人體還有許多不盡瞭解之處!
因此, 醫療永遠充滿了不確定性! 也充滿了風險性!
身為臨床醫師, 只能在現有知識和技術的範圍內,
提供最適當的建議 ...... 臨床醫師只能保證, 我們所建議的
每項檢查和治療, 都是目前情況下, 最適當的選擇;
但我們卻不能保證, 這項檢查或治療, 百分之百一定有效,
或百分之百絕無副作用, 或絕無風險.
因此, 當治療效果不能盡如人意, 甚至發生副作用或併發症時,
固然可能是醫師的專業不足, 但更可能是醫學知識和技術的
限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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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不知道是否因為政治環境的影響? 時下台灣社會,
總讓我感到, 缺少了祥和寬容, 卻充滿了嗔癡怨戾 ......
稍有不滿, 一定要大聲地說出來 ......
行車稍有碰撞, 一定要罵得比對方還有力 ......
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下, 行醫真的是充滿了風險!
除了我們本來就應該承擔的, 醫學上的風險以外,
還多了本來是不必要的, 醫病誤會或醫病衝突的風險 ......
前幾天, 在我自己的門診, 有位母親帶了九歲女兒來看診.
我向她解釋, 我們 "內科" 所受的訓練, 是針對成人病患;
至於九歲兒童, 無論是常見疾病的種類, 或是用藥的考量,
都和成人大不相同, 因此, 我無法擔待為她女兒診治的風險.
而既然目前沒有小兒科門診, 我建議她, 不妨先退掛,
並改掛急診, 如此一來, 就可以遇到小兒科的值班醫師.
結果呢? 這位母親不但氣呼呼地走了! 甚至在幾分鐘後,
還帶了她姐姐回來 ...... 這位剛才不在場的姐姐,
非常生氣地質疑我! 認為我所說的 "胸腔內科醫師
不宜診治兒童的胸腔或呼吸道疾病" 是在唬弄她們!
還說 "在這家醫院, 還不曾看過如此傲慢的醫師!",
甚至兩度質詢我 "到底把病人當成什麼了?!"
如此這般, 在我忙碌的門診, 佔據了至少七八分鐘之久!
只差沒有把 "沒有醫德" 直接了當地罵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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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知識方面的簡答, 及個人行醫的感想, 茲與發問人分享之!
希望略有助益! ...... 謹建議發問人, 與其想著要追究責任,
倒不如趕快把診所醫師的藥單給記下來, 並從此隨身帶著.
因為, 這些藥物都是可能造成發問人藥物過敏的嫌疑犯!
此後, 無論發問人生了什麼病, 看哪一科醫師, 都應藉此
提醒醫師, 避免使用這些藥物. 這才是真正對自己有幫助!
謹祝 身體健康!
2012-03-31 00:43:51 補充:
( 因系統字數限制, 茲將補充回答, 改於意見欄發表 )
另建議發問人, 可聯絡 "財團法人 藥害救濟基金會",
以確認發問人的案例, 是否符合藥害救濟的條件.
基本上, 凡是依照醫師處方, 使用合法藥物, 卻發生明顯而嚴重的
藥物副作用者, 都可申請藥害救濟. 易言之, 若藥物副作用的發生,
既非醫師或醫院的疏失 ( 若是如此, 就應訴諸法律途徑, 以取得適當賠償 ),
也不是病人自己亂服藥 ( 若是如此, 那就是咎由自取, 怨不得別人 ),
而是因為現有醫學知識和技術的限制時, 則就符合藥害救濟的對象.
藥害救濟諮詢專線: 02-23584097
By Margaret
at 2012-03-29T02:49
at 2012-03-29T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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