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行~售藥 - 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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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藥行除了能抓藥方之外 還能自行幫客人配藥劑嗎?
例如:感冒
用藥商的藥粉來幫客人配藥,但非中醫師 只是幫忙搭配藥方
許多中藥行都有此項服務,但在法令內這是合法的嗎?
網路上不能販賣藥品,若是一般自製的保健保養藥方能賣嗎?(無衛生署檢驗標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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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07-10-22
依照藥事法規規定
沒有藥師資格,只可幫客人配藥固有成方,傳統的煎煮方濟藥材,丹膏丸散如客人有處方指定需要也可以的調配,科學中藥藥粉可整瓶買後回家自己混合。商家大都服務好幫客人代為混合。
藥品需藥師親自交由消費者,所以,網路上不能販賣藥品
自製的保健保養藥方,只要是衛生署規定的藥食兩用的材料,又不宣稱治療效果是可以的。
Noah avatarNoah2007-10-24
一ˋ中藥行除了能抓藥方之外 還能自行幫客人配藥劑嗎?
這是中藥調劑權的問題
二ˋ網路上不能販賣藥品,若是一般自製的保健保養藥方能賣嗎?(無衛生署檢驗標示的)
1.網路上不能販賣藥品 .
2.自製的保健保養藥方不能宣稱有療效.
3.但仍有食品法限制.
***藥商的中藥調劑權***
87年5月30日,立法院修訂藥事法第103條,規定具有下列四種資格之一,並經國家考試及格者,得為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
(1)於63年5月31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
(2)82年2月5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者。
(3)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
(4)在未設中藥師之前曾聘任中醫師、藥師及藥劑生駐店管理之中藥商期滿3年以上之負責人,經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者。
上列法條因牽涉較廣,包括中藥商、中醫師、西藥師、衛生署、考試院等單位,衛生署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修訂藥事法施行細則,其內容會關係中藥商取得調劑權者水準之高低,值的大家關心。
中藥調劑權的未來
中醫界基於延續傳統醫學的使命感,和落實應由具有中藥調劑能力者執行調劑的工作,因此一再要求,在建立中藥師制度之前,堅決反對中醫醫藥分業。未來若西藥師、中藥商要求中醫師放棄中藥調劑權,在談判協調桌上,第一:反對修改藥事法第37條,第二:有無釋出中藥調劑權的必要,第三:中醫師生存權、工作權的受害程度,第四:要求保有中藥調劑的最佳品質與療效,可能是中醫師群的主要訴求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