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沒去領藥 - 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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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時我老公帶小孩去看醫生,因為他是過敏兒,己經長期的經常咳嗽,所以醫師開了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領三次"欣流",可是我老公竟然只去診所附設的藥局領了三天的藥,卻沒拿欣流.
9月初我去領第二次的藥才發現這件事,結果診所的醫生和藥局就讓我們領了第二次的藥,第一次的藥不給我,卻在處方箋上面蓋了第一格和第二格的章,第一格的日期改成8月,他這樣做應該不對吧?他不是可以去跟健保局領錢嗎?藥怎麼可以不給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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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08-09-12
慢性處方籤的釋出就是要方便民眾拿藥,只要慢性處方籤上有的藥,藥局是不可以改變慢籤的藥物,所以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是應該向健保局檢舉,你沒拿的藥,他一樣可以向健保局申請錢,慢籤上的日期也是不可更改的,現在很多不肖的藥局都會這樣欺騙民眾,欺騙健保局。